產品定義
支票是出票人簽發的,委托銀行在見票時無條件支付確定的金額給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據。
產品特點
使用方便,是我國目前使用最普遍的非現金支付工具。
適用對象
企事業單位和個人客戶。
使用提示
1、支票上印有“現金”字樣的為現金支票,現金支票只用于支取現金。支票上印有“轉賬”字樣的為轉賬支票,轉賬支票只用于轉賬。
2、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10天。
3、支票的持票人委托開戶銀行收款時,應作委托收款背書,在支票背面背書人欄簽章,記載“委托收款”字樣,并在被背書人欄記載開戶銀行名稱。